7-11起诉耐克侵权 给设计师敲响商标使用警钟

内容概述

7-11起诉耐克未授权使用其注册商标打造联名鞋款的事件,给所有设计师敲响了品牌视觉元素使用边界的警钟。

1. 本次事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7-11持有的橙、绿、红三色组合属于已注册的商标,耐克即便没有在鞋款上印刷7-11的官方标识,仅使用该专属配色就已涉嫌商标侵权。室内设计师做商业空间设计时要注意:若甲方要求借鉴热门品牌视觉元素做引流设计,哪怕不用对方官方logo,已注册的专属配色、固定图形组合也不能随意挪用,避免踩侵权红线。

2. 耐克额外触发侵权风险的原因还包括将鞋款原定发售日选在7-11专属的“7·11品牌日”,进一步强化了消费者的关联误认。设计师做节点营销类的空间设计时,除了视觉元素,也要注意避开对应品牌的专属活动节点、独有符号隐喻,降低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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